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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海通
一位曾参与医改方案讨论的专家介绍说,新医改方案最终版将把大学生纳入医保。据了解,目前多数高校计划内招收的大学生享受公费医疗,扩招生则参加商业医疗保险,这些保险与大学捆绑,使得“高校成为保险代理商”。方案最终版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医保,这意味着今后大学生得自己缴费,不再享受公费医疗的“好处”。(3月15日《齐鲁晚报》)
这则新闻明确传递了这样一个信息:在新医改实施后,国内高校一千多万大学生们将告别“公费医疗的温室”,从此和普通的城镇居民一样要自己缴纳医保费用。这对在校大学生这个人数庞大、主要依靠父母或其他亲属供养的纯消费群体来说,当然不是个好消息。然而,当笔者询问很多大学生对此的感受时,他们不是一笑而过,就是反问;“我们什么时候享受过公费医疗待遇”。其实,只要对现行的大学生公费医疗制度稍有了解,就不难发现其中的无奈。
以笔者所在的北京某部属211工程医学院校为例,在校近2万学生在医疗待遇上分为计划内和计划外两种。计划内包括大部分本专科生及少量公费研究生,享受的是专家所指的大学生公费医疗待遇,计划外学生学校则概不负责。而享受公费医疗的学生都被指定到本校医务室看病。看门诊时,单次医药费在12元之内可以报销80%,一旦超过这个额度则自己负担。如果要到医务室之外的医院看门诊则费用自负。抛开大部分院校的校医室水平不高的问题,试问在输一瓶液动辄需要几十元上百元的今天,12元的额度能够看好什么病呢?此外,大学生公费医疗在保障大病方面也没有什么作为。记得上研究生的时候,笔者的一位舍友因患急性阑尾炎住院治疗,治疗费一共花了六千多,公费医疗不过负担了一千八百多元。囿于大学生公费医疗中有不低的起付标准、公费药物及医疗服务有限、病种限制及较低的赔付比例等诸多缺陷,使其在保障贫困大学生家庭抗拒重大疾病的威胁中发挥的作用实在有限。
大学生公费医疗为何如此有名无实呢?个中的原因和大学生医疗国家补贴标准十多年不变有关。目前,政府医疗拨款的标准———每人不低于60元———是1998年制订的。经过十年的扩招,高校学生已经翻了好几番,但医疗拨款总额却没有提高,于是平均到每个学生的拨款数额自然大大减少了。在这种情况下,很多高校都只能从学校的财政支出中承担学生公费医疗款的巨大差额。可以说,扩招规模越大的学校,对此就越感到不堪重负。
所以,新医改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医保并非没有益处。但是,如果政府在新医改实施后,只是拿掉了有名无实的“大学生公费医疗”,却没有与时俱进的提高对大学生医保的投入,则很可能会加重那些早已被高昂的学费压得喘不过气来的贫困家庭的负担,一些大学生则可能因此无法缴纳加入城镇医疗保险的费用。若要让新医改的实施体现其惠民的用意,有关部门不仅要摘除加在大学生群体头上有名无实的“待遇”,而且要充分考虑这个群体面临的具体情况和实际困难,从而让他们能真正得到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