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作者:徐锋
昨天,温家宝总理在答记者问时坦言,失业问题是目前面临的一个十分严重的问题;无论大学生还是农民工的就业,不仅关系他们的生计,还关系他们的尊严。他表示,解决失业问题,最重要的是大力扶持中小企业,因为中小企业吸纳就业达90%。
回顾近期温总理在多个场合的讲话,就业和中小企业问题被多次强调。这种关切,同样体现于今年的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里——“采取更有力措施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中央财政中小企业发展资金从39亿元增加到96亿元”;“把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在突出位置”,“广开农民工就业门路”……
就业,是国民谋生的最主要方式,关乎国民发展,事关社会稳定,其重要性得到公认;中小企业,已成中国经济的生力军和“黄金军团”,其创造的GDP和税收均达全国50%以上,地位亦毋庸多言。而在国际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二者之间更是有着内在的关联。
“寒冬”之中保就业,难度可想而知,头绪也更为繁杂——
一条路径是,加强政府扶持、政策引导,强化《劳动合同法》的维权功能,以期尽可能消除劳动用工领域的非法违规现象、减少失业、稳定就业。对此,有关部门一直在孜孜不倦进行各种摸索,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失业或隐性失业问题。然而,政府干预,毕竟只是一种非常规手段,所提供的也更多只是一种“底线保障”;而且,“不裁员”之倡导的行政效能,也极可能仅限于“吃皇粮”的国有大中型企业。
这就要开辟第二条路径:发挥吸纳就业能力更强大的中小企业用工积极性。“取火莫若取燧,汲水莫若凿井”,借用总理答记者问之语,欲保持劳动力市场的旺盛需求,吸纳就业90%的中小企业必须发挥作用;而中小企业多为民资民企,利字当头,不可能强求其单凭“责任感”捧出就业岗位,而应令其拥有蓬勃发展动力,为了自身发展而扩大就业,“利我”的同时“利社会”。
那么,如何确保“寒冬”里中小企业保持或提高活力呢?一是“注入”。由政府以特殊时期特殊资金的形式,开展针对中小企业的“暖冬”行动。如,总理政府工作报告中“中小企业发展资金从39亿元增加到96亿元”,又如,广州等很多地方政府,均出台包括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在内的紧急措施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既重“止血”更重“注血”。二是“松绑”。法律和政策上,今天的民资民企已获得“国民待遇”,传统之“绳”已不复存在,但无形之“索”在某些环节依然故我,制约中小企业发展和吸纳劳动力就业的“玻璃门”还不少,如,就业扶持和优惠政策在一些地方还没有落实,一些早已明确“向民资民企开放”的垄断堡垒依然吊桥高挂、大门紧锁……
劳动者的尊严,很大程度上来自就业尊严;而就业尊严的前提,又是企业作为竞争主体的市场尊严。从这个角度看,今天中小企业受到的重视,不是太多,而应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