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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田勘:能否为范美忠提供救赎机会

  作者:张田勘

  尽管有人认为谈论范美忠没有多大意义,但范美忠事件注定要成为2008年的焦点之一,并且会延续下去。

  现在,开华培训学校已经公开抛弃范美忠了。一个众人都会分析到的原因是,该校如同范美忠以前的学校一样,受到了巨大的权威的压力。而这种压力体现在一句典型评价之上:“我们可以不崇高,但是不能允许无耻。”这是今天的伦理对范美忠的裁决。

  由这种伦理裁决自然联想到90年前中国社会对待教师(教授)的伦理要求的一个典型事件。1919年,时任北京大学文科学长也是“新青年”领军人物的陈独秀被曝出经常出入于当时的“红灯区”八大胡同的消息。这在当时是一件既违反一般社会伦理,又有违师德的事件。而且,事情的严重程度在于,在由注重师德的校长蔡元培发起组织的“进德会”里,陈独秀是其中的甲种会员。对甲种会员的要求之一是,“不嫖、不赌、不娶妾”。

  显然,对于违背师德和一般社会伦理的教师,应当给予严厉处分。但是,1919年3月26日夜晚,由汤尔和、蔡元培和另两位北大教员沈尹默、马叙伦四人讨论的结果是,体面地撤去陈独秀的学长职务,但保留其教授职位。

  后来,胡适与汤尔和就此事在信中进行过争论。胡适主张把“公行为”和“私行为”分开。一方面公共人物应该注意自己的行为,他们的私行为也有可能对公众产生影响;另一方面不赞成任何人把私行为当作攻击某人的武器。胡适甚至批评对陈独秀的处理“不但决定北大的命运,实开后来十余年的政治与思想的分野”。显然,胡适认为嫖妓与做教授不矛盾。这也许与胡适自己有过相同行为有关。

  范美忠今天的行为在道德上的严重程度比胡适和陈独秀等人轻多了,他只是在地震时没有顾及学生而自己独自跑掉,但是受到的惩处却远远重于胡适和陈独秀。从这个现象看,也许今天我们对教师的要求更严了,以及对从事公职的人的道德要求更高了,否则就无法解释今天的范美忠现象。

  在陈独秀和胡适的时代,嫖娼只是道德问题,还不属于违法。而在今天,嫖娼是比违反道德更严重的违法。所以,范美忠在地震中独自逃走而不顾及学生的行为,就理所当然地被上升为最严重的道德问题之一了,对他的不依不饶也就有了充分的理据。但是,这种甚为严厉的要求是一种历史的进步还是退步,现在无法获得满意的答案,需要时间的积淀、更多的反思以及更多的同类事件所产生的历史效果来判定。

  不过,有一点是应当明确的。范美忠在地震中不顾学生的逃离,更多的是源于人的一种生物本能,趋利避祸。这正如初上战场的新兵,一听见枪声大作炮火轰鸣就会本能地逃跑、躲藏。而要让其在战火中镇定自如,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勇敢地保护新兵和掩护战友,需要更多战火洗礼以及平时的反复演练。

  有鉴于此,我们能否给予范美忠一个机会,让他重操旧业,在平时的道德理论教育中,在模拟的地震中锻炼和训练自己,做到在危机和灾难中沉着冷静不慌乱,勇敢地保护学生,成为一名社会所要求的德艺双馨的教师呢?无论在什么领域,没有人生下来就是德才皆优的杰出人物,也没有人生下来就是英雄。如果就此断了范美忠重新任教的机会,不也断绝了给他一个改正和赎救的机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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