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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之纯:对30万三聚氰胺患儿的赔偿应有诚意

  作者:郭之纯

  既然大错已经铸成,现在,涉事乳企最能“取得患儿家庭和社会的谅解”的姿态,首先应该是坦诚的态度。矫言虚饰唱高调,反而会让人们更加反感。

  12月27日《齐鲁晚报》报道,记者从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获悉,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22家责任企业愿意向患儿主动赔偿,对近30万名确诊患儿给予一次性现金赔偿。目前,赔偿资金已全部筹集到位,近日将通过多种渠道发放到患儿监护人手中。此外,本着对患儿高度负责的精神,22家责任企业还共同出资建立了医疗赔偿基金应对患儿可能的后遗症。

  该做法获得了一些好评,有媒体就评论说,“对于重创的中国乳业而言,这是难得的知耻后勇。”但笔者认为,从目前所能获得的信息来看,该赔偿方案离“知耻后勇”可能距离尚远,至少,仅通过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披露的信息,还不能对这些企业的诚意作出太多的肯定。

  表面看来,主动赔偿确实具有打破“三鹿事件”赔偿僵局的意义,或多或少的赔偿,也许能给患儿家长一定的帮助和安慰。但仔细一想,其实不然,这似乎是一个透明度太小的赔偿方案。比如,既然“赔偿资金已全部筹集到位”,为什么不披露数目?所谓“全部到位”是按谁的标准?患儿家长的要求得到尊重了吗?公众的合理意见采纳了吗?法律规定得到遵守了吗?

  之所以没有披露赔偿资金的总额,也许是由于数额太小,担心引起公众的不满——对此,12月28日《南方都市报》一则不太肯定的报道或可参考,“一名知情人士透露,赔偿方案之一是敲定24亿元(注:或会提高到29亿元)赔偿总额”。然而,即便是29亿元,对30万确诊患儿来说,平均每人还不到一万元,这个金额患儿家长愿意接受吗?退一步说,即便这些乳企确实赔偿不起,暂时只能赔到这种程度,也完全没必要遮遮掩掩,特别强调赔偿的“一次性”也有些不妥。此外,既然一次性赔偿的数额如此之低,成立医疗赔偿基金就是特别必要的,没必要将理由讲得如此冠冕堂皇。

  既然大错已经铸成,现在,涉事乳企最能“取得患儿家庭和社会的谅解”的姿态,首先应该是坦诚的态度。矫言虚饰唱高调,反而会让人们更加反感,也难免令人疑心:所谓的“主动赔偿”,是不是一种“堵嘴术”?是不是为了逃避可能发生的海量的索赔诉讼?

  综合这种种,笔者认为对22家乳企主动赔偿,予以适当鼓励或许必要,但掌声还是吝惜些好。对所谓的“主动赔偿”过早予以肯定,搞不好还会对这场危机的理性解决产生某种阻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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