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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梁萍
昨日中午,河北省张家口市经侦支队民警通知“失踪”记者关键的朋友,称关键已经被刑事拘留,要求关键家属带钱和药品前往张家口。昨日下午,记者致电张家口市公安局政治处,证实关键被张家口市公安局刑拘。昨晚8时50分,新华网发稿称“记者15日从山西省公安厅获悉,《网络报》记者关键因涉嫌受贿于12月1日被河北省张家口市警方带走。”(《新京报》12月16日报道)
今天,最为郁闷的应该是许多网友和评论员们。昨日,《网络报》记者关键在山西调查采访遭到5名不明身份者带走,从此就杳无音信而“失踪”的事经《新京报》报道后,各大网络媒体纷纷予以了转载。于是,此事就成了人们关注的焦点。根据报道中种种可疑“迹象”来看,众网友读者和评论员们把矛头指向了山西,指向了“失踪”记者所要去调查的公司。
无风不起浪,就据昨日媒体所报道的“事实”情况来看,众网友读者和评论员们的置疑是有可能性的,而且可能性还颇大。因为,记者是去山西调查采访当地一家房地产企业涉嫌土地违规问题的,还说该公司法人代表为该省某县一人大副主任,而且记者也是在到得山西的酒店准备展开调查此事时被5个人带走的,并一走就半个月杳无音信而“失踪”了,同时当地警方在接到报案一周时间后也没个多大的破案进展。于是,众网友读者和评论员们昨日“就事论事”的种种“猜测”和质疑是必然的。
然而,时间会证明一切。事实也就是事实,我们都得接受。时隔不到一天,“真相”就大白了。原来记者的“失踪”与山西无关,其是被河北省张家口市警方带走的。省非那个省,事更非那个事。重读《新京报》昨日的报道,仍然丝毫找不到“失误”的地方,因为他们只说了一些“客观”有的事实,未在报道中“夹叙夹议”发表任何“定论”性的言论,甚至连质疑也没有。《新京报》做到了客观,公正,理性和事实等舆论原则,是完全没错的。而且,时隔半月之久了,如果要不是《新京报》对此事的报道,或许还不知记者还要“失踪”多久呢?
现在终于让大家知道“失踪”记者是被河北省张家口市警方带走的了,原因是其涉嫌受贿。不管怎么样,这个何去何从,至少让“失踪”记者的家属放心了,以及让所有关心关注此事的读者也放心了。然而,所幸之余,我们仍感事情有些蹊跷,所以心中又会生许多的疑问。
细读报道,我们会发现一个很可笑的问题。报道称:记者致电张家口公安局政治处,一名孙姓工作人员答复称,经核实,关键确实被张家口公安局经侦支队刑拘,至于关键涉嫌何种罪名“还在调查”。罪名成立,该抓该判。涉嫌某罪名,也可抓或该抓。然而,河北警方对记者目前涉嫌的何种罪名也还在调查之中,既然连涉嫌的问题也不清楚,那么还抓记者干嘛呢?而且,警方还将人家予以了刑事拘留,并已有近半个来月。涉嫌的罪名不一定成立,但是涉嫌了某罪是可以抓捕接受调查的。既然河北警方抓了记者,那么为什么就不能“理直气壮”地说记者“涉嫌受贿”的话呢?于是,我们不得不怀疑河北警方是不是在随意抓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