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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周东飞
一场由CCTV挑起的论战硝烟未散,中国权威电视栏目《新闻联播》出人意料地关注起山寨现象,从次日开始舆论就陷入了旗帜鲜明的分裂状态。《人民日报》发表中山大学教授李宗桂的文章,认为不必对山寨流行喊打喊杀。在他看来,山寨文化是民间创新力量的表现,是对垄断暴利行为的反抗,是促进技术创新的重要力量。束学山则在《中国青年报》高声痛斥山寨文化就是盗版文化强盗文化,指出在“山寨帮”的集体狂欢中,是市场秩序的混乱与沦丧,是国家合法税收被商贩抢劫。《国际先驱导报》的文章分析说,两种观点中的山寨本来就不是一种事物。力挺山寨者更着意于文化意义上的山寨现象,反对山寨者更关注经济意义上的山寨现象,既然大家说的根本不是一件事情,简单地叫好或者愤怒地斥骂都无意义。
其实,山寨化的蔓延又何止于文化与经济现象?12月6日,浙江台州发生山寨版“猥亵门”事件,一个12岁小女孩在咖啡店被一个50多岁的醉酒男子抱住乱摸。12月9日,当事人向记者称他只是酒后认错了人,拍了一下女孩的肩。尽管事件的主角从深圳的“林高官”变成了台州的“皮中层”,事发的场所从酒楼变成了咖啡店,但官员之好酒,酒后之无德,甚至事后以“拍肩”来抵赖,两者之间何其相似乃尔。不仅谙熟山寨现象的秘诀,而且运用到了出神入化的地步。人们更担心的,是山寨版的“猥亵门”事件同样会把前者处理的方式克隆过来。南京政治学院副教授肖余恨在《现代快报》撰文呼吁,希望台州的“皮中层”案,不要再像深圳“林嘉祥案”一样不了了之。
被山寨和克隆的,不独“猥亵门”,还有“进京抓记者”。12月4日晚,山西太原市杏花岭区检察院4名干警来京,谎称地板漏水入户将中央电视台女政法记者李某从住宅中连夜带走。该记者曾以涉嫌滥用职权为由采访过太原杏花岭区检察院,山西检方则称记者涉嫌受贿,而且此案经最高检指定管辖。类似的情节,不由让人想起辽宁西丰县委书记派公安进京拘捕法制日报社记者的往事。事实证明那一次是抓错了,也没抓着,这一次呢?检察官曹呈宏以正义网评论员的身份,对此事作出了“合法合理”的解释性评论,并“趁此机会进行普法宣传”。可能是普法宣传没有起到立竿见影之效,童大焕在《重庆时报》发文认为,最高检在了解记者曾对杏花岭检察院进行舆论监督的细节后,应当变更此案的管辖检察院。
如果硬说山寨这个词汇,就代表盗版、模仿、克隆,还真是没有说全,至少它还有小打小闹、躲躲闪闪、暗中活动的意思。如果某种举动,在正统与主流之外,未免就会显得山寨气。比方说举报,红头文件里鼓励的是实名举报,还有地方设置了密谈室之类,总之是要民众放心大胆地行使权利。但有一个IT白领在上海地铁捡到一个袋子,内装若干官员公费出国考察的票据,却显示这些人“正事不足,游乐有余”。这白领便想到举报,一方面费尽心机利用技术手段掩盖痕迹,把票据的照片在网上公之于众。一方面穿风衣戴墨镜乔装打扮之后,才敢到邮局将举报证据寄往“有司”。接受记者采访,更是专门办理了一张新手机卡来防备被人查出行踪揭露身份。真是活脱脱一副没见过世面的山寨风格。
但这后续的故事,还真的证实小心有理山寨没错。在三桩被曝光的疑似公款出国旅游事件中,江西新余处理相对利索,3名涉事官员被免职或停职,算是给了公众一个交待。温州方面屡屡推诿,最后给予当事者的处分最高也不过一个严重警告,而且其间多有“考察赌城合理”之类的辩解。张家港官太太出国旅游团一度被舆论发誓“决不放过”,然而张家港方面说领导夫人只有数名,而且是私费公休。舆论一时无语,你能拿出什么证据说这些信息与事实不符?若揭发者真的公开高调披露,被反诉为侮辱诽谤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举报者自命网名为“魑魅魍魉”,看来也很得山寨神髓。揭露黑幕在上世纪初的美国曾发展成为一场运动,名曰“扒粪”,其含义不言自明。今日的网络“扒粪”运动,理应飞越山寨式的萎缩与躲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