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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推行了公车改革,处级以下干部一律改发用车补贴。威海一名机关干部说:“有的特殊公务,按规须使用专车,单位却派不出车,只能用自己的车,有的领导为节约补贴,没有大事,不愿到基层去。”(12月10日《人民日报》)
每月固定的一两千元“车补”划入账中,就是一笔不菲的外快,换上谁要自己花钱到基层调研工作,都会仔细掂量的。这不是思想境界高不高的问题,而纯粹是制度设置造就了人的趋利行为的发生。
车改之所以衍生为官员的“车补创收”,之所以会造成“常用车者车补少,官当大者车补丰”的局面。笔者认为,根源还是“官本位”阴霾在使坏。长期以来,一些人干上某一级干部,我们的制度和观念不是想着提高他一级为民服务的水平,增加一级“约法三章”;而是习惯性地忙着提高他一级待遇,配更好一级的专车。现在车补来了,当然得随“官阶”排列才对。可见,要攥住作为公众钱财的“守夜人”涉嫌自己给自己发钱的手,必先使“官本位”阴霾散去。
文/周明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