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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鸣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对北京居民来说,日渐其高的物价,让人很不舒服。平平常常的白菜土豆,也得1元多1斤。在菜市场上,经常能听到买菜大妈大爷叹苦经。但北京人不知道,在离他们城市只有两三个小时路程的张家口、商都等地,菜农手里的菜,即使罕见的方西红柿、彩椒,也不过三四角钱1斤,而白菜土豆,则每斤低于1角钱。从菜农的出产,到消费者手里,在如此短的距离内,居然能差到10倍以上。运输距离不过百公里,中间的环节,也不过三道,收菜的运输商,转给批发商,最后给零售商,如此大的差价,用中间的损耗运费和利润分成,都是说不过去的。
收菜商压价,统一而且一致,无论是谁,到哪儿收菜,都是一口价,不仅低,而且收的时候,短斤短两,随意克扣,菜农毫无办法。蔬菜不是别的东西,到了收获季节,就得赶快卖出去,卖不出去,就烂在地里。由于收菜商人形成了价格同盟,菜农又没有其他渠道卖菜,更没办法直接与消费者见面,为了不让收获赔掉,只好忍痛出血。
这种状况,几乎出现在所有商品性很高的农牧产品的生产销售方面。农牧产品在消费市场上的价格上涨,基本反映不到作为生产者的农民那里,前一段猪肉价格翻番,但养猪户增收有限,甚至不增收。前些日子云南孟连胶农跟收购公司的纠纷,都惹出人命来了,实质上也是这个问题。显然,这是因为农产品的销售渠道出了问题。
面对这样的局面,解决之道,从国外的经验看,惟有建立农民的合作社组织。而且这种组织需要有一定的规模,有能力打开自己的销售渠道,打破销售商的垄断。中国这样的合作社不能说没有,但一是不够普及,二是力量弱小,三是农民非自治,缺乏维护农民利益的动力。
应该承认,经过多年的集体化过程,原来农村存在的社会组织和商业网络,基本上已不复存在,走出集体的农民,是呈“原子化”状态生存的。这种状态的农民,要想自发地组织自治性的销售合作组织,的确有很大难度。这就需要多方面的积极性,一方面鼓励农民自组织的积极性,一方面政府出面加以扶植、引导,同时也应欢迎各种NGO组织的介入。
随着中国城市化的过程加速,一部分农民会流入城市,通过打工或经商,逐渐变成城里人(这还需要户籍门槛的逐步降低),但以中国的国情,这个过程不应过于猛烈,因此,必然还会有数量很大的农民留在农村。而这些农民的增收问题,实际上是跟城市化进程密切相关的,他们理应享受到城市发展、市场繁荣的好处。像目前这样,一边是城市的CPI持续增高,一边是农民手里的农产品价格被压得很低,应该说,虽然政府不该用行政手段干预,但帮助农民建立销售合作社,还是可行的。此事到了非做不可的地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