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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赵勇
山西省省长孟学农用自己的行动告诉了世界,什么叫一个官员的责任和担当。
新华社9月14日的报道说,鉴于孟学农对发生在山西省襄汾县的尾矿溃坝事故负有领导责任,依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同意接受孟学农引咎辞去山西省省长职务的请求。
襄汾溃坝,两百多条鲜活的生命瞬间逝去。根据国务院事故调查组的初步调查,已经确定这是一起特别重大的责任事故。孟学农请辞,固是责己,也是对这两百多条生命的歉疚。在追究责任、完善制度之外,我们还应该有其他的方式来告慰那些遇难者,作为山西省省长,孟学农的引咎辞职,也是告慰的一种方式。
当年开县井喷事故之后,中石油老总马富才引咎辞职,被舆论认为是官员责任追究制度的一个里程碑。之后,北京密云县县长张文因元宵灯会踩踏事故引咎辞职,吉林市市长刚占标因吉林市中百商业大厦特大火灾事故黯然请辞,“引咎辞职”一词逐渐为国人所熟知。此次孟学农以一省省长之身份,再度为了一起责任事故引咎辞职,必然会令“引咎辞职”这个概念更准确地植入国人心中,并进而成为一种官场文化。事实上,从重大责任事故之后高官“不免不走”,到如今渐见引咎辞职,这本身就是一种良性的变化。
引咎辞职有别于其他方式的责任追究,准确地说,它是“自责”而非“他责”。所依靠的只能是官员的道德自觉和职业荣誉感,因此,与其说它是一种责任追究制度,倒不如说它是一种基于责任感的官场文化。
商人要讲信用,学者要有良心,官员也要有官德。正如法律是最低限度的社会道德一样,那些条条框框的规定约束,也只是对一名官员最基本的职业要求。一名有职业荣誉感和强烈责任意识的官员,是不会满足于仅仅遵守那些条条框框的,作为权力的拥有者和使用者,他必然会对自己有着更高的道德要求。当有一天,他自觉愧对治下百姓或不适合再履职时,引咎辞职就成了最符合职业荣誉感的选择。以负责任的姿态体面地退出,同样是一名官员深具官德的体现。
从马富才和张文到刚占标,再到今天的孟学农,这些高官相继离去的背景,重合着一幕幕不堪回首的往事,却叠加着“引咎辞职”这种官场文化在中国生根发芽的希望。当下之中国,官员责任追究制度仍有许多待完善之处。引咎辞职一旦形成惯例,就将是官员责任追究制度的有效补充。为公众所熟悉的引咎辞职,也必将让人们习惯于拿它来丈量一个官员的称职与否,从而在既有渠道之外,多了一个监督官员履职能力的手段。引咎辞职更大的意义则在于,通过对官员职业伦理的诉求和内心责任感的召唤,为官员成为社会道德标杆创造了契机。官员应该更具职业荣誉感、更具责任担当意识,成为共识应该并不遥远。
来源:新民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