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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交通文明创建工作推进会议透露,交警部门拟在媒体上曝光交通违法行为。(8月27日《新闻晨报》)
上海市对交通违法者通过媒体进行公开曝光,可以对交通参与者起到警示和教育作用,促使其养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习惯,对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城区道路交通环境大有裨益。笔者认为此方式具备可行性,但在曝光之前,须经过法律这一道关卡。对行人交通违法实行媒体曝光,是否涉嫌侵犯了公民名誉权,现行法律并没有作出具体规定,而警方公布交通违法信息,主观上没有诋毁和诽谤交通违法者的意图,目的是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但是,属于违法者不愿对外公示的一些个人信息,若处理不慎,有可能存在侵犯违法人名誉权的嫌疑。
基于此,警方在曝光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理上,需要多一些权衡,以便更好地契合法治的意愿,更好地推进交通安全。
文/黄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