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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耒:权力监督不能老是指望外力堵漏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16日07:34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作者:孙耒 这两天网上尽是质疑声。在湖北,当阳市长撞死学生,有人追问为什么公车私用;在山西,黑砖窑事件中被撤职的尧都区副区长带“病”复出,有人指斥问责制度虚有其表。 质疑的声音一大,真相就逐一浮出水面,一些错误亦得以矫正,肇事市长停职接受调查,副区长的新任命被废止,舆论又一次成了推动事件进程的关键力量。但这只是硬币的一面,把它翻转过来看则并不那么让人感到鼓舞。如果不是诸多偶然的因素加在一起(比如没有网友发帖报料),促成媒体介入调查,几起事件又将朝着怎样的方向演化,人们对正义、公平的期待会否延期甚至落空? 这就是问题之所在。外部监督的力量固然可喜,却凸显了内部监督的无力。我们制定了很多制约权力的规则,但往往空置,没有外力触动轻易不会发生作用。比如,当阳市长不会不知道公车使用规定,尧都区也不会不清楚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但偏偏一边私用公车撞死了学生,一边被撤职的副区长不到一年又坦然化身“区长助理”。 我们知道,内部监督更多是权力监督,权力监督能够顺利实现的一个前提是权力的级别。因为被权力管辖的特性,在当阳,司机不会约束市长私自驾车回家;在尧都区,即使有人反对“区长助理”的任命也不可能成为主导意见。换句话说,监督当阳市长和尧都区委都需要上一级党委政府的介入。而由于行政层级设置、监管体制漏洞等方面的原因,来自更高权力的监督往往只能发生在事后,这就导致了内部监督的滞后、运行艰难,也使种种既有的规则很容易被束之高阁。 但寄望外部的力量能随时为内部监督堵漏也不现实,舆论可以还原一件事的真相,推动一个问题的解决,并不能为所有的权力运行树立起规则。新闻报道可以是监督的力量,让人引以为戒,但很难成为权力的约束机制。如果来自权力自身的监督不能规范并且前移,可以预见,私用公车的事还会一如既往地在各地发生,还将继续有带病使用、提拔干部的新闻见诸报端。 新一届政府出台了《国务院工作规则》,提出加强行政系统内部监督、接受新闻舆论和群众监督,这既是要为权力运行“立规矩”,也可看作是对各种既有规则的重申和强调,要求各级行政单位进一步强化监督效能,谋求权力的自我净化。如能上行下效,则各地舆论的质疑声才不会占据新闻的头条,寻求权力监督的内外兼治也才有路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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