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立芬:代表可暗访政府是视察权弱化表现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31日08:43 东方早报

  作者:苏立芬

  10月29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并审议《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视察办法(修订草案修改稿)》。该办法规定,该市人大代表在视察政府部门和有关单位时,可在事先不向视察单位打招呼的情况下,采取“突然袭击”的方式明察暗访。10月30日《新京报》

  结合我们的社会现实,笔者以为,这种说法其实也就是在告诉人们:现实中人大代表的视察权得不到保障,“暗访”时更尤其得不到保障!这才是北京市人大要制订这个“暗访”规定的最真实之理由。其实,人大代表无论是“明察”还是“暗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都已经赋予了他们这方面的权力。所以,北京市人大与其专门制定起一个用以保障人大代表“暗访”权力的法律来,不如认真执法,也可起到实际效果。

  当然,这一现象在我理解则是:北京市人大制定此法,等于认识到了

人大代表之视察权必须加强的必要性和实施的艰巨性!所以,以最积极的心态来理解,它可以被视为北京人大通过自身的立法权,强化人大代表的视察权,制订这个规定的意义,就显得很有意义了!河北苏立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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