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士兵:解决公路收费 重在制度清理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30日11:38 红网-潇湘晨报

  潇湘晨报评论员 单士兵

  收费公路所持的“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政策大旗,只不过,种种事实证明,很多时候,“收费还贷”已经成了一个惊天谎言,收费公路的真实面目是与民争利。

  现在,北京直接动用立法手段,规定收费公路收费期不得延长。最新出台的《北京市公路条例》明确规定,收费公路收费期满应当按照规定拆除收费设施停止收费,并由市人民政府向社会公告。(据7月29日《京华时报》)

  立法真的就能规制公路收费“无止尽”的现实吗?事实并非如此。上周,《东方早报》曾刊发一篇文章,题目叫《谁说法律奈何不了收费公路》,认为《价格法》在收费公路问题上,完全可以大有可为。事实上,这些年,大量的收费公路或是公然违规收费,或是通过转让经营权,通过暗箱操作让收费无休无止。

  法律安能奈我何?这说明,要想让收费公路收费期不得延长,绝不仅仅是立法层面的事。立法之外,还有执法;执法之外,还有更多需要弥合的制度空间。比如,如何避免收费公路的转让,如何把相关收费与还贷情况厘清,如何使收费公路运营的各个环节都处于公开监督之下,都是摆在收费公路面前的难题。

  说到底,收费公路,还是要定位于公路作为公共产品这一本义上来解决。我们不应该简单地把目光停伫于规制具象的收费上,而应该立足于更为宏大的层面,对于收费公路这一制度本身进行及时的清理。国务院在1984做出“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政策,考虑的是“政府财力有限、有效投资不足”,那是特定时期的权宜之计。

  20多年过去了,

中国经济获得了极大的发展,公共财政的使用效率也获得了极大的提高,现在,对于收费公路问题,是到了对旧制度进行及时清理的时候了。也只有让公路从起点上,就被赋予真正的公共产品本质,才能真正避免出现当前收费公路那种“永远还不清的贷款”的怪圈,才能不让公路成为与民夺利,与民争利的工具。

  稿源:红网-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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