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消费晨报、亚心网全媒体讯(文/图 记者 肖泽蓓 通讯员 鲍丽容)装修公司的员工马某为图方便,拿轿车当货车用,结果依法被罚。4月23日,记者从克拉玛依市区交巡警大队了解到此事。

马某用以载货的轿车
“昨天(4月22日)16时许,我们看到一辆银色轿车右前方窗户处探出好几根钢筋。”办案民警回忆,他们在执勤巡逻时,看到钢筋探出轿车窗口有一米多长,便将该轿车叫停进行检查。
办案民警说,检查中他们发现驾驶室内装了好几根钢筋和乳胶漆、抹刀等建筑用具,几根较长的钢筋因为驾驶室无法放置,所以伸出了窗外,“伸出的钢筋捆绑在车辆右侧的后视镜上,远远望去像一根拐杖。”办案民警说,这样不仅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还会影响驾驶员视野,带来不必要的风险。
经询问,马某说自己是一家装修公司的员工,因为临时送材料没找到合适的车,所以就用了自己的私家车送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客货混搭的情况下,若遇交通事故,车内人员难以逃生,出于安全考虑,交警会对客货混搭现象依法做出处罚。据此,民警对马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罚款200元。
责任编辑:李伟山
聚焦
clos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