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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交警开展为期1个月的酒驾整治行动

  红网长沙1月26日讯(记者 刘怡斌)临近春节,各类聚会活动增多,致使酒后驾车等违法现象也时有发生。1月26日,长沙市交警支队抽调城区勤务大队及机关民警100人,分成4个突击小分队,赶赴四县市开展酒后驾车异地执法行动。

  为了确保春节期间道路交通的安全、畅通,避免少数驾驶人酒后驾车车给自己及他人造成危害,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从1月17日至2月17日,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希望通过开展酒后驾驶集中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确保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明显下降,驾驶人“开车不喝酒、酒后不开车”的交通安全意识明显增强,因酒后驾驶引发的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明显减少。

  在这1个月的酒后驾车集中整治行动当中,长沙交警部门将采取设置固定卡点与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加强对宾馆、餐馆、娱乐场所周边重点道路及夜间和节日期间等重点时段的检查管控,做到对重点部位、重点路段、重点时段不漏管、不失控。并进一步延伸查处范围,逐步由城区向城乡结合部及农村道路延伸,有针对性地加强对酒后驾驶低速货车、摩托车、拖拉机的查处力度,逐步形成全方位的严打声势。各勤务大队将针对辖区的实际,集中优势警力对酒后驾驶严重的地区开展区域性整治行动。

  专项整治期间,对查获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将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依法从严处罚,做到“六个一律”: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暂扣驾驶证3个月;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拘留15日,暂扣驾驶证6个月;对一年内2次醉酒驾驶的,一律吊销驾驶证,属营运驾驶员的,5年内不得驾驶营运车辆;法律法规规定有罚款处罚的,要一律从重处罚;公务员酒后驾驶的,除依法处罚外,一律抄送当事人所在地的纪检监察部门;对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不处罚、从轻处罚或者说情的,一律追究当事民警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稿源:红网 作者:刘怡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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