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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政府借私人34万元 用办公楼抵债

  荆楚网消息 (楚天金报) 广东吴川市塘缀镇一名老板,15年前借34万元“高利贷”给当地镇政府,12年后竟在法院的支持下成为镇政府旧大楼及地皮的所有者。

  记者调查发现:塘缀镇早就还过43万多元给该老板。即便如此,“利滚利”十多年,当年的34万如今已翻成220万多元。43万多元,仍不足以还本付息。

  政府公告:“皆为危房已拍卖”

  顺着路人的指引,记者终于找到目的地。眼前的景象让记者吃惊:原有的政府大楼已被拆除,土地已被平整过,并被覆盖上一层水泥。在附近做生意的一位档主向记者讲述,大楼在去年7月被拆除,“一共有7幢建筑,原来住在宿舍楼里的几十户人家被迫搬走了”。因为此楼已变成一个私人老板的财产。

  这名私人老板名叫叶明,原是塘缀镇供销社铝制品厂的法人代表。政府大楼和宿舍怎会变成老板的私产?这源自2007年9月的一份《民事裁定书》。

  法院裁定:查封政府大楼抵债

  2007年9月,广东湛江市霞山区法院裁定,将塘缀镇政府位于塘缀镇长安路(塘缀镇政府旧址)的4336平方米土地的使用权以及土地上的7幢建筑物作价1172300元,交付叶明抵偿债务,“叶明应持本裁定书在三个月内到有关部门办理房地产产权过户”。

  这份《民事裁定书》显示,法院依法查封上述土地的使用权及其上的建筑物,并委托有关部门拍卖,但因无人竞买而流拍。叶明向湛江市霞山区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将上述土地的使用权及其上的建筑物,以拍卖底价1172300元抵债。

  2007年11月,湛江霞山区法院致函塘缀镇政府,明确告知政府旧大楼和宿舍及其土地使用权将交付给叶明抵偿债务。

  “塘缀镇政府于1995年4月13日、5月17日先后两次向叶明借款341280元,双方约定月息3.9%。至今塘缀镇政府所欠本息分文未付。”该函件称。

  利息凶猛:除了地产还欠110万元

  霞山区法院还认定,从1995年4月13日至2007年9月5日止,塘缀镇政府还应按月息3.9%结算所欠利息,共计1956170元,“该利息应一次性支付给叶明”。

  加上案件受理费、立案执行费、评估费等,塘缀镇政府应支付的费用合计2322108元。法院裁定,将塘缀镇政府旧大楼和宿舍及其土地使用权作价1172300元交付叶明抵偿债务,尚欠部分债务继续由塘缀镇政府负担偿还。

  这意味着,除了将政府旧大楼及其地皮赔给叶明外,塘缀镇政府还欠这个私人老板110多万元。

  土地到手:私人老板欲建楼盘酒店

  时隔12年,叶明的34万元得到了超级回报,争议随之而起。记者在塘缀镇采访时,多位官员表示,“把政府大楼抵押给一个私人老板,这是件离谱的事情”。在政府层面,谁该为这笔荒唐的借贷负责呢?从1995年借款到2007年法院执行,塘缀镇的领导换了好几茬。

  从记者获得的材料看,2007年9月霞山区法院作出抵债的民事裁定书后,当地政府采取了消极不合作的态度。

  2008年4月叶明写给吴川市政府的一份材料显示,吴川市规划建设局同意办理规划许可证,叶明正办理土地的相关变更手续,但塘缀镇政府拒绝办理建设用地许可证,因此叶明未能顺利过户。

  叶明在材料中称:“旧镇政府是住宅建设用地,我准备拆除上述危楼,在该地块上,自己私建一部分物业外,新建一个住宅小区。”

  除了修建住宅,叶明还有修建一座6层高的酒店的计划。 (据《广州日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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