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高金环 通讯员 黄义喜)我市正在开展残疾人就业援助月活动。记者昨日从市残联了解到,在就业援助活动期间招用残疾人,且在3月31日前按《劳动合同法》规定与残疾人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每安置一名残疾人就业给予一次性2000元岗位补贴。
根据市劳动保障局、市残联日前发出的通知,本月中旬,各区开展入户调查失业登记残疾人情况,确认重点就业援助对象。相关部门还将走访缴纳保障金多却未曾安置残疾人的用人单位,协助用人单位发现或开发适合残疾人的工作岗位。走访安置残疾人情况较好的用人单位,了解残疾人在企业的工作环境和工资待遇,用人单位在残疾人用工方面所遇到的困难。走访拟安置残疾人却未曾安置的用人单位,宣传残疾人就业的新政策,协调招聘残疾人的条件、岗位及工资待遇。
本月下旬,相关责任单位将全面开展就业援助活动,通过岗位信息发布、组织残疾人专场推介会、解答个体就业和自主创业者相关优惠政策咨询、送岗上门服务、落实岗位补贴政策等多种形式,使援助对象与岗位对接、与扶助政策资金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