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趁母亲走亲戚,小郭便侵占了母亲所住的小院,致使老人四处流浪,有家难回。无奈之下,小郭的母亲将小郭告上了法庭。近日,清徐县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判令小郭腾出两间西房供其母居住。
小郭和母亲同住在清徐县春光村,小郭父亲去世后,小郭母亲一直居住在有四间西房、一间正房的小院里,而小郭在另外一个院子居住。前段时间,小郭的母亲去亲戚家住了一段时间,小郭便把自己所住的小院租了出去,搬回母亲所住的房子。等母亲回来后,小郭既不腾房,也不许母亲和自己共同居住,致使老人到处流浪。在亲友和村委会多次调解未果的情况下,小郭母亲只好将小郭诉至法院,要求其腾房。
法院依法审理后认为,小郭作为儿子,不但不对母亲尽赡养义务,保证母亲的居住和生活,而且与母亲发生争执,以致被母亲诉至法院,实属不当。小郭应立即腾出西房两间供其母居住,保证老人居有其所。(赵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