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南宁讯 (记者张若凡)12月25日,记者从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了解到,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的部署,全区各级药监部门联手邮政部门,启动了严防通过寄递渠道销售假药的行动。
不法者“狡兔三窟”难监管
记者从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稽查处了解到,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隐蔽、便捷的特点,通过网络等媒体发布虚假广告,欺骗群众,并通过寄递等渠道销售假药,让消费者蒙受经济、身体上的双重损失。
不法分子利用物流快递业务进行药品传送时,为躲避监管,他们频繁地更换物流公司,并利用发达的通讯技术,通过呼叫转移等手段来隐蔽行踪。如广告上公开的联系电话在广州,真正接听电话负责销售的人其实在上海,药品的寄发地则在北京。这样的方式给监管部门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邮寄假药中常常含有激素类、精神类、麻醉类药物,患者在短期服用后便能感受到立竿见影的效果。但是如果过度使用,可能会导致痉挛、心慌、浮肿等症状,更会对药物产生极强的依赖性。另一些假药则是用面粉、黄豆、藕粉等原料炮制的,服用后没有任何疗效。甚至还有些是低价回收的药品以及过期药品。
今年8月,南宁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就接到一位市民的投诉,他通过邮购从北京购买了一种抗生素类的处方药。拿到药后,他从拙劣的包装上怀疑药品有假,于是向南宁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稽查队举报。执法人员通过辨别鉴定,初步断定药品为假药,并立即将该药品的相关情况移送给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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