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新医改强调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六旬阿婆尝到新农合甜头
住院花11万政府报销5万
本报海口9月16日讯(见习记者王燕珍)我省新医改出台后,将着力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作为其中一项内容,成了市民最热门的话题。我省百姓从对医保的一无所知到如今的重视关注,就连万宁市一乡镇的八旬老人都感慨有了新医改,看病太优惠了。
万宁市后安镇的黄奶奶今年已80多岁高龄。她于2007年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那时她只缴纳了10元,去年她动了一次白内障手术,3千多元的手术费政府就给她报销了1千元。
“这么优惠的政策,我算尝到甜头了。”从去年起,黄奶奶就一直关注着新农合的动态。“人老了,病就多,以前我动不动看病就需要几百上千的,我也不愿去看病,因为会加重子女的负担。现在政府给我们报销多了,那我更能放心去看病了。”这不,老人又在忙着张罗给自己动第二次白内障手术呢。
记者从海口市美兰区农合办得知,新医改实行后,在今年7月1日起出院的市民,已开始享受新医改中的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的各项具体优惠措施。
“我们一家都是农民,没多少钱。今年报销额度提高了,我看病治疗也省了好多钱。”家住海口市灵山镇福玉村委会61岁的老罗告诉记者,今年8月他在省人民医院动了心脏病手术,一共花去治疗费89000多元。据了解,到2011年,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住院费报销比例要分别达到60%和55%。老罗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按照55%的比例报销,出院后政府给他报销了42000多元治疗费,超出的部分由他自费。
海口市演丰镇北港村委会66岁的林阿婆由于脑出血,在海口人民医院治疗共花去113440元治疗费,今年7月中旬出院后,她首先享受到最高补偿限额达5万元的报销。“新医改实行后,我多省了2万元。”林阿婆为此感到十分高兴。
据了解,参加新农合的百姓,去年一年里最高报销额度是3万元;而新医改实行后,最高支付限额有所提高,一年里最高报销额度是5万元。对于林阿婆这样参加新农合的百姓来说,等于政府又给她“买单”2万元,当然实惠了。
新医改要求,2010年各级财政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可喜的是,我省在今年已率先达到该标准,参合农民的人均筹资标准已达120元,按国家的要求和海南省的民生规划,海南省明年的参合农民的人均筹资标准将增至1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