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资深跳水教练于芬28日对国家体育总局监察局关于“检举门”的表态提出疑问,并且指出涉及自己的奖金发放清单涉嫌造假。
国家体育总局:
于芬有奖金由5人代领
国家体育总局监察局相关负责人27日表示,2008年1月30日,我们收到于芬反映跳水队领队周继红贪污其奖金问题的举报信。经监察局协调,游泳中心组织人员就于芬举报信中提及的7名运动员18笔奖金发放情况逐一进行了核查。其间翻阅了有关财务资料,除于芬自己领取的奖金外,其他奖金由5人代为领取。核查结果表明,奖金发放手续清楚、完备,不存在周继红个人侵占奖金问题。
于芬:
从未委托他人代领奖金
但是,于芬28日称,她并未委托其他人为自己代领奖金。在上文提到的“5人”中,有些人她根本不认识。她已向国家体育总局纪检部门反映,在自己找到5名代领者中的一人后,发现这名代领者的签名是被人复制到奖金领取单上的。这名代领者已经为于芬的律师写下书面证明,证明自己从未为于芬领取过任何奖金,他的签名完全是被人冒用。因此,于芬认为奖金发放清单上的签名存在造假的情况。
于芬说,她还发现,在国家体育总局纪检部门向自己宣读奖金签收清单时,有一笔奖金数额是16.8万元,但自己实际收到的金额只有13万元,而中国跳水队留存的单据上却注明为19万元。
事件回放
今年1月28日,于芬将一封检举信交给国家体育总局纪委。信中写道,自己指导过的伏明霞、郭晶晶、劳丽诗等多名中国跳水队队员,在奥运会、世界杯等国际大赛上多次获冠军、亚军。依照国家相关规定,作为教练的于芬应获得高达数百万元的奖金,但于芬只得到十几万元。于芬怀疑中国跳水队负责人周继红私吞自己的奖金,并请求国家体育总局相关部门对此作出调查。上周四,这封检举信在网上曝光,随后几天,于芬检举周继红私吞奖金一事再度成为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