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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区部分价格实施临时干预措施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8年05月17日15:59 新民晚报
据新华社成都5月16日电经四川省政府同意,四川省物价局授权该省各灾区市(州)人民政府,在抗震救灾期间必要时对食品、饮用水、交通运价实施价格临时干预措施。 汶川地震发生后,四川灾区部分食品、饮用水、交通运价上涨明显。临时干预措施的范围及具体形式由各市(州)人民政府自行决定,实施时报省物价局备案,待灾情缓解后,择机取消临时价格干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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