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服毒自杀丈夫见死不救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14日08:29 兰州晨报

  被判故意杀人罪领刑5年

  本报武威讯(记者张永生)因琐事与妻子发生摩擦,导致妻子服毒,而明知妻子服毒却见死不救的丈夫刘虎昌,被凉州区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

  据介绍,今年35岁的刘虎昌家住凉州区清水乡上四村一组。2007年8月10日,刘虎昌与其妻王腊梅二人在家中因琐事发生争吵,下午3时许,刘虎昌让其子刘某去给自己买碑酒,被王腊梅和其母秦新兰阻止,刘虎昌随手打了儿子一顿,气愤不已的王腊梅即口服农药“红四螨”。

  据刘虎昌母亲证实:“发现王腊梅拿着农药在喝,我赶紧将农药瓶抢过来扔掉,并叫来邻居开三轮车将王腊梅送到清源卫生院。后来刘虎昌也到卫生院去了,但喝醉了酒。”参与救人的陈某告诉记者:“我们把王腊梅送到清源镇中心卫生院抢救,后卫生院要求家属交钱,刘虎昌来后说他没钱,我从刘虎昌的口袋里硬掏出了250元交给了刘虎昌的母亲去交费。”

  王腊梅被送到医院后,虽经院方全力抢救,最终还是因抢救不及时而于次日清晨6时死亡。

  法院一审认为,刘虎昌见其妻喝下农药后,明知农药毒性较强,如不及时救治,可能会发生生命危险,却对王腊梅不及时送医院救治,在他人将王腊梅送往医院后又不积极配合治疗和转院,放任了王腊梅中毒死亡结果的发生,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刘虎昌有期徒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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