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单位聘用职工可缴存住房公积金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9日05:23 大江网-江西日报

  本报讯 张嫔报道:为使所有劳动者都能享受到住房公积金政策,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规定精神,以新《劳动合同法》实施为契机,根据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公布的《劳动合同书》中有关住房公积金缴存条款,于今年1月开始,在省直单位全面展开聘用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工作。

  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把为聘用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作为2008年工作的一个重点,专门进行了研究部署,制定了工作方案,开展了各种形式的宣传动员,要求各单位于今年3月30日前为本单位聘用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登记手续。目前,省直各单位已行动起来,江西省移动公司已为本单位近千名聘用职工办理了住房公积金缴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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