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休假方案何必如此神秘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2日15:35 厦门网-厦门晚报

  对五一、十一两个长假,我欢呼过愉悦过,也苦恼过质疑过。像我这样矛盾的人很多,所以最近三四年来,持续着一种独特的舆论景观:每每长假过后,对它的存废之争狼烟四起,今年,也不例外。不过,对此我已产生了审美疲劳。

  但是,今年国庆长假后的一则新闻,大大刺激了我。报道称,国家旅游局官员透露,现行的休假制度将调整,新休假方案目前已到最后论证阶段,只待上报全国人大审议通过。我翻遍所有这条新闻的相关资讯,居然一点也看不到这个“新瓶子”装着什么药。本应公开的新休假方案,却被罩上神秘的面纱,让我十分困惑。

  众所周知,我国的五一、十一长假制度,是在东南亚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诞生的,有着强烈的拉动国内需求、促进经济增长的追求。头几年,国人旅游冲动得到快乐释放,商家赚得盆满钵满之后,弊端也日渐显现。因为旅游的过度集中释放,不仅让旅游者因为乘车难、参观难、住宿难、购餐难、买票难等苦不堪言,也给风景区和名胜古迹带来或大或小的副作用。因此,改革长假制度势在必行。但怎么改,应当广泛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建议,怎么能“关”在个别部门的小圈子中“酝酿”,而且到了“最后论证阶段”,公众还一无所知。

  休息,是人的一项基本权利。世界各国,尽管经济体制、政治体制千差万别,宪法的表达也异彩纷呈,但几乎无一例外确认休息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既然如此,公民对自身合法休息权的制度设计,应当享有充分表达意愿的权利。类似这样事关广大民众的制度设计,我们有沉痛的教训,也有成功的经验。当年制定医改方案,就是没有充分征求公众的意见,靠几个所谓“精英”闭门造车,结果“看病难”、“看病贵”成为压在公众身上的“新大山”。而《物权法》的制定过程,则全程开放,让公众广泛参与讨论,在各种利益博弈和诉求的充分表达后,《物权法》平静地被公众接受了,并正式施行。

  作为一项事关广大民众生活的改革,新休假方案根本没有保密的必要。国家旅游局应当在新方案上报人大审议之前,扩大公众深度参与新方案制定的力度,最好能采取公开听证的方式,广纳民意,集思广益。

  当然,公布新方案可能会引起新的舆论洪峰,但总比全国人大审议通过后引起的舆论洪峰好,那时“生米已煮成熟饭”,想改就难了。如果新方案真的有纰漏,那将十分被动。

  我们不妨从新休假方案的制定入手,为打造服务型政府开一个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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