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珠九省区年内试行 进出口货物直通放行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09日10:29 南方日报

  本报讯 今后,“9+2”货物进出口效率将大大提高。一家湖南企业要把当地生产的产品通过广州口岸出口到美国,过去,这家企业必须先通过当地检验检疫机构检验检疫合格,然后再将这批产品送抵广州海关进行二次申报。不久的将来,这家企业的出口货物将“直通放行”,只要在当地检验检疫机构获得通关单后,可凭该通关单在广州海关直接办理通关手续。

  记者从长沙召开的第二届泛珠三角区域检验检疫合作会议获悉,为提高通关速度、促进泛珠区域又好又快发展,中国国家质检总局决定从今年起在泛珠区域率先试点进出口货物“直通放行”模式。

  据广东省检验检疫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直通放行”模式是创新检验检疫查验放行机制的重大改革举措,在直通放行制度下,检验检疫机构对符合规定条件的进出口货物,实施便捷高效的检验检疫放行方式,包括出口直通放行和进口直通放行。

  据了解,一旦泛珠区域“直通放行”模式得以试点实行,泛珠区域9省区的货物进出口将更为快速、便捷,达到提速增效、破除壁垒的效果,极大地促进区域内产业转移和外贸增长。在进口直通放行方面,检验检疫机构对来自非疫区并用原集装箱运输至目的地的货物,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受理报检后签发通关单,不实施检验检疫,仅对货物加施检验检疫封识(包括电子锁等),货物直运至目的地,由目的地检验检疫机构核查封识后实施检验检疫,实现进口货物直通放行。

  据悉,泛珠区域最早将从下月起率先试点该模式,符合实施“绿色通道”制度或出口产品免验等条件的出口企业即可申请直通放行,其直通放行产品涉及一些风险低、危险小的2000余种进出口货物。

  专题撰文(除署名外) 本报记者 谢思佳 程满清 见习记者 吴哲

  后方联动 本报记者 苏稻香 前方统筹 谢思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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