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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02月07日05:00 深圳特区报
《深莞惠三市警务协作框架协议》是打造平安广东的一种创新手段,三市多位省人大代表建议 治安联动宜在珠三角全面推广 【本报广州2月6日电】(特派记者陈海峰)2006年8月25日,深圳、东莞、惠州三地警方签署了《深莞惠三市警务协作框架协议》(下称《协议》),这是我省首个区域性警务合作协议。半年多来,该协议对促进三市治安联动,打造平安区域环境起到很大作用。在此间出席省“两会”的一些人大代表们今天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治安联动是打造平安广东的一种创新手段,宜在更宽领域内、在珠三角全面推广,并逐渐形成一种固定的长效合作机制。 《协议》本身就是治安联动的一种创新 深圳、东莞、惠州三地人、财、物流动密集,近年来各类犯罪呈现跨区域的“一体化”趋势。这是《协议》出台的背景。据了解,《协议》出台半年多来,三市公安机关轮流牵头,分别于去年9月、11月、12月联合开展了“净化社会治安环境联合整治行动”、“打击涉车犯罪统一行动”和“三清”(清查路面、清查复杂场所、清查出租屋)行动等区域性联合统一行动,共破刑事案件369宗,打掉犯罪团伙45个,查扣非法汽车1149台,缴获大麻6.3公斤。三市民警普遍反映:“联系更紧密了,少了很多互相推诿、互相扯皮的事情。” 对于这样的效果,省人大代表石家明表示满意,他评价说,《协议》本身是公安工作面对新形势而进行的一种创新,更重要的是,在这种联动过程中,联动各方会不断地吸取对方好的经验与做法,相互补益、共同提高,对提高整个公安工作都不无裨益。 石家明是一名现役边防官兵,他以自身的工作经验分析说,边检工作中,一旦发现有走私艇在活动,他们会根据走私分子的动向,即时报告给省边防总队指挥中心,要求沿海各地的边防官兵联动、配合。公安工作也一样,异地、多警种一起联动,是提高公安工作效率的最好途径。 联动清除区域交界治安死角 “《协议》签署后,三市在公安工作的联动方面取得了很好的经验,实践证明,这种联动对促进三市治安好转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来自惠州的省人大代表邢燕妮指出:“我希望这种经验在全省更大范围内推广,至少可以在珠三角区域内全面推广。” 邢燕妮指出,与我省东西两翼比较而言,珠三角经济要发达一些,外来人口多,治安状况比较复杂,在治安综合治理甚至城市管理的其他方面,都应该推广这种联动机构,拆除行政区域的“篱笆”,促整个区域和谐平安。 邢燕妮分析说,群防群治、走群众路线、三地联动,是指在同一区域内治安联动的一种模式,如果把这种模式与三市推行的跨市治安联动结合起来,相信效果会更好。 来自东莞的省人大代表周楚良则提出了一个容易为人忽视的问题,她指出,《协议》签署后,深莞惠三市交界的地方,各市警察之间比以前要熟悉得多,经常通电话、相互交流合作。在周楚良看来,这是治安联动所取得的最重要的成效之一。“因为行政区域交界的地方常常是治安的死角,治安联动清除了这个死角,对于整个区域的平安有着很关键的作用。”周楚良提出,区域交界的地方,这种联动机制还可以再深入一点,比如可以做到设备共享、警力共享等,这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警力不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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