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代表亲历:公路测速陷阱 害苦几多车主(3)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4日14:54 金羊网-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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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卅年前标准不应再用分车型限速可否实行

  江涛说,据公路管理部门介绍,现行的公路限速标准,大多是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甚至是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制定的标准。30年过去,我国(尤其是广东)的公路建设已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总里程、路面宽度、路面路况、弯度设计、隔离带设计等等技术指标,已与过去有天壤之别。加之目前汽车性能指标也比上世纪七八十年代有了长足的进步。然而在这种情况下,仍沿用30多年前的限速标准,这合适吗?

  江涛说,他做过调查,在广东不少地方,这种“电子眼”抓拍超速罚款的做法都有存在。这已违背了交警部门公路限速是为保障交通安全的初衷。许多路过该地的车辆(特别是外地车辆)都遭到抓拍罚款的处罚,怨声载道。

  客观地说,近年来广东公安交警部门加大了公路执法力度,特别是使用了“电子眼”对机动车公路超速进行了监控、拍摄,并对超速机动车进行了前所未有的罚款处罚。此举对控制超速、降低交通事故发生率、保护广大人民群众(包括驾驶员本人)生命财产安全,起到积极作用。

  然而,某些地方这种利用过低的限速标准“创收”的行为,很影响交警部门的形象。为此,江涛建议:一、请广东省政府纠风办和省政府公路“三乱”督查队会同省公路主管部门,对全省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的限速标志牌进行规范化的清理整顿,根据路段等级标准,在保障安全通行的基础上提高限速标准。

  二、建议省公路主管部门对公路实行分车型限速:目前广东的公路(包括高速公路)大多只有一种限速,既不科学也不合理。如时速80公里,对载重大卡车已是很快的速度,但对客车就只是一般速度,对小车就太慢了。建议分卡车、客车、小车三种不同车型分别设置不同的限速标准。

  (Robby/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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