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缺席如何处理应有明确说法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2日00:00 东南早报

  □山东德州石子砚

  代表委员“身在其位”却由于种种原因而“不谋其政”,已经不再是个例,而是作为一种现象越来越成为公共空间中一个不可回避的话题。“花瓶委员”的出现,当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就像坊间所言,人民代表大会和政协会议制度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走样”,代表委员的身份异化为了一种荣誉和利益的象征。以巩俐、吴小莉为例,也许他们本身的委员身份,并不是出于自身责任感的驱使,并不是一种为民利益代言的愿望,并不是本身想参政议政,而仅仅只是他们在自己的行业做出特殊成就时,作为一种荣誉或奖励而“授予”的。这种“授予”当然对于大多数名人和社会精英来说,是妥当的,但是不可否认也肯定存在“拉郎配”的现象。

  显然,现在有16名委员因故缺席,而且“这些请假的理由并不充分”,其实就是“这种“拉郎配”做法的一种负面效应。一是这种“拉郎配”让一些代表委员“身在曹营心在汉”,有的委员已将任满一届,却连一个提案都没有提过,有的连重要的会议和活动都不参加。二是对于这种“拉郎配”干脆置之不理,或“因故缺席”。其实作为公众人物并不一定就能够代表公众。显然,越来越多的巩俐、吴小莉式代表委员的出现,既是对公共资源的一种占用和浪费,而且,这种不能尽职的代表委员是对民情民意和公民参政议政通道的挤占。

  客观地说,单向度地谴责这些明星代表委员缺乏“责任感”,缺乏为民代言的公共精神,也是有失厚道的。毕竟这种代表委员身份可能是被“授予”的而不是自己“争取”的,而这个身份和荣誉对于被授予者来说,可能并不合适,也并不见得是这些“名人”所喜欢、所情愿的方式。这是公民个人的自由,我们应该给予足够敬畏的。所以,有网民建议,既然巩俐、吴小莉既不合适、又不情愿当代表委员,那干脆不如把这稀缺珍贵的名额让给农民工算了。

  笔者认为,对于代表委员缺席会议应该如何应对,显然应该有一个明确说法。以制度化的约束机制是必须的。去年,广东省以“辞职”方式大面积取消雅典奥运会跳水冠军胡佳等28名省政协委员的做法值得学习。当然,反思如何更好地实现“人民代表(委员)人民选”,则更是一个不容回避的根本性问题。这就需要着眼于选举法的修订和完善,从程序上保障公众以及候选人在选举中的主体地位等根本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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