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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酒本地化是个馊主意协委员陆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9日08:25 西部商报
作为河南“两会”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前日下午,28位河南酒业的“大腕”在一份提案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他们将联名向大会提出建议:提倡河南省各类公务宴请中用本地酒。他们建议:省、市、县、乡镇各级领导干部,在各种公务、商务宴请、交流活动中,要倡导优先选用豫牌名酒(但不排斥外省名优酒)。公务、商务接待用酒要实施扶强扶优的名牌战略。 笔者以为,河南省这28位代表和委员的建议不足取。尽管只是“提倡河南省各类公务宴请中用本地酒”,但是,这种用出台政策的形式让政府“不顾身份”地介入市场的行为,必然会破坏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公平,乃至对整个酒业市场的秩序构成破坏。毫无疑问,这种建议让省、市、县、乡镇各级领导干部在各种公务、商务宴请、交流活动中,倡导优先选用本省名酒,分明是在排斥外地品牌进入当地的酒类市场——难道只有本地的酒企业才需要政府扶持?而外地的酒企业都是后娘生的,低人一等? 照这种思路,如果只需扶持本地行业就可以了,那各地政府何必想方设法招商引资呢?难道只有“豫牌名酒”的企业才给河南当地经济发展、人们就业等带来好处,外地品牌酒企业就没有给河南社会发展、经济繁荣、人们就业等做出贡献?显然不可能。更重要的是,在任何一个地方都离不开外地产品的进入,这些企业有的总体效益并不怎么样,但是他们仍在尽自己最大的努力纳税。如果非要下“特令”扶持,这些企业难道不更应该首先享受到政府的回报吗? 事实上,从根本上说,市场经济是一种法制经济,它需要良好的发展环境。任何一家企业,其作为市场经济大环境下的一个独立运营的个体,其运行轨迹自然不会偏离市场经济的法制底线。如果我们的政府能为企业营造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并不断规范自己的行为,比如严格做到依法行政,这对企业本身来说,就已是一种极大的恩泽了。因此,实在没有必要特意为当地酒业的发展而有意出台政策提倡省内各类公务宴请中用本地酒,这样不但不利于外地名牌酒企业进入当地市场,还会破坏市场正常的经济秩序。地方“两会”如果出台这样的政策,显然会损害政府的形象。因此,河南省这28位代表和委员的提议可能是个馊主意,不宜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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