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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占农妇绑架其女儿恶徒一审领刑10年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5日09:05 兰州晨报
本报平凉讯(记者袁瑛)记者1月24日从灵台县人民法院获悉,平凉市灵台县人李小龙因强行霸占农妇杨某并绑架其8岁的女儿勒索钱财,近日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 2006年5月19日下午5时10分,灵台县独店镇瓦玉村农妇杨某向警方报案,称其8岁的女儿被人绑架。接警后,警方一个小时后将犯罪嫌疑人抓获,并安全解救出人质。经审讯得知,26岁的绑匪李小龙是灵台县独店镇龙翻头村人,初中还未毕业就浪迹社会。2004年春节期间,李小龙曾在瓦玉村杨某经营的饭店吃饭,欠下几十元饭钱后再未露面。2005年,浪迹在外的李小龙回家后,杨某索要饭钱,李小龙还钱后竟赖在杨某的饭店里不走,后强行霸占了杨某,并威胁杨某不许与他人交往。2006年5月17日,李小龙以前的债主前来索债,李小龙伸手向杨某借钱,遭拒后竟绑架杨某的女儿,索财1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