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局:不交费就别唱K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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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4日09:18 南方新闻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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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局:不交费就别唱K 称版权使用费肯定要收,中国音像协会也表示12元标准不高,但可考虑分档 本报综合消息国家版权局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官员昨天在接受上海东方早报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卡拉OK版权使用费肯定要收,不交就不要用!” 三天来,卡拉OK版权收费的三个试点城市京沪穗的文化娱乐业,通过发表声明等不同方式表明了对国家版权局公布的卡拉OK版权收费方案的抵制态度。对此,这位国家版权局官员表示:“版权使用费肯定要收,不交就不要使用作品,不能因为这些争论,就坏了行业的规范。” 就是否涉及强制性收费,中国音像协会副会长王化鹏昨天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著作权这个“权”是权利人的,而不是其他人的。如果不接受收费,也可以不用协会管理的曲目,切实尊重权利人的私权。他指出,中国音像协会自8年前就开始筹备音像集体管理并为此成立了筹备委员会,众多权利人公司已经向音像协会授权收取作品使用费。中国音像协会将尽快向社会公告授权的音像公司和作品名录,但在社团登记程序完成之前,以中国音像协会名义开展收费是合法的。 王化鹏还透露,他们正在整理给中国音像协会授权的公司的资料,争取尽快在媒体上公布。 而对于12元/包房/天的收费额过高的质疑,王化鹏则称,12元并不高。他告诉记者,中国音像协会制定的标准是考虑国情和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弄出来的,还是比较低的。 不过,他表示,中国音像协会将会听取各方的意见,把工作做得更细致。比如,可能会根据经济发展水平高下,将收费标准分为上中下三档。对于外界关心的开始收费时间和收费方式,王化鹏仍旧不予回答。 (南方都市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