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红”咸蛋板子打谁不应是问题(名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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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0日02:07 江南时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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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9日中新网消息称:监管部门被指放纵“涉红”咸鸭蛋,但板子该打谁,居然成了个问题。 含有苏丹红的“红心鸭蛋”问题曝光后,在全国引起轩然大波。河北省有关部门紧急行动,在全省彻底清查“红心鸭蛋”,查封了7个问题鸭场和3个禽蛋加工企业,封存了800公斤可疑饲料、580公斤鸭蛋。全国各地也对来自河北的“红心鸭蛋”下架封存,质检总局 报道中说,记者在河北省有关部门了解到,监管鸭蛋的政府相关部门有食品药品管理部门、农业管理部门、质监部门、卫生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商务部门。这些部门是“铁路警察各管一段”。鸭蛋从产下来到放在消费者餐桌上,每一个环节都要走一遍。如果有任何一个环节发现问题,“涉红”咸鸭蛋就不会“泛滥成灾”。但这些环节相互独立又相互“拉扯不清”,出现问题了,都有责任又都没有责任,以至现在板子到底应打在谁身上成了一道“难题”。 有专家也就此发表了看法:当前我国食品安全管理体制以“分段管理为主,品种管理为辅”,在“从田间到餐桌”整个链条中,农业、质监、卫生、工商等部门对不同阶段的食品安全进行监管,难免出现条块分割、沟通不畅、互相推诿等弊端,造成监管上的漏洞甚至“真空”。我们应借鉴一些发达国家的做法,对食品、化妆品、食品添加剂、饲料等关系健康的产品实行“品种统一管理”,即对食品安全重点领域,由一个部门统一执法,一管到底,以此堵塞监管漏洞。 堵死监管漏洞,确实需要改革管理体制,就如专家所言。但体制弊端,绝不能成为“无人负责”的理由。既然监管部门都有责,那就应有人为“涉红”咸鸭蛋负责。追究责任的板子,应能找到为此负责的“屁股”。现在,面对严峻的食品安全形势,最令人担忧的一种现象,就是屡屡因“责任分散”导致无人承担政治责任和法律责任。 我们并不缺少制度。2002年7月9日,中共中央颁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其中明确规定:党政干部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影响恶劣,对重大事故负有重要责任的,应引咎辞职。“涉红”咸鸭蛋事件带来的损失堪称重大,其影响堪称恶劣,难道不该有人为此引咎辞职吗?《安全生产法》规定:安全生产监管人员若玩忽职守,将受到降级或撤职处分,构成犯罪则要被追究刑事责任。在“涉红”咸鸭蛋事件中,难道没有玩忽职守者吗? 去年调味品中曾惊现苏丹红,现在咸鸭蛋中又惊现苏丹红。如果我们依旧沿袭“谁都有责、谁都无责”的思维,那么,类似事情就不知何时又会发生,我们每一个人都只能是“幸存者”。依照制度和法规查处食品安全责任人,绝不能再“下不了手”了。 刘根生,著名时评家。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