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阳新区征地过程中 抢种树木农作物 一律不予补偿 |
|---|
|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2日08:58 贵州都市报 |
|
金黔在线讯 11月11日,记者从金阳新区获悉,贵阳高新区国土资源分局、金阳公安分局、贵阳市城市综合执法局金阳分局日前联合发出公告,在金阳新区征地过程中,自征用土地预告通知发出后,在拟征用的土地上抢栽抢种农作物、树木等行为的,一律不予补偿。 据了解,在开发金阳新区的征地过程中,部分农户为获取高额征地补偿费,采取抢栽抢种各类果树及经济苗木、稻田改鱼塘等手段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企图套取国家建设资金 。为遏制这种非法牟利的行为,贵阳高新区国土资源分局、金阳公安分局、贵阳市城市综合执法局金阳分局联合发出了这一公告。作者:贾华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