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TV版权费月底试收 |
|---|
|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1日04:15 钱江晚报 |
|
昨天下午,国家版权局在其网站正式公告卡拉OK版权使用费标准为12元/包房/天。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筹)表示,将视细则、进展情况制定具体执行时间,大约在11月底到12月初之间。而各大KTV表示涨价已在所难免。 目前卡拉OK版权使用费的收费活动只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开展试点工作,根据具体情况逐步推进。 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筹)正在积极制定收费细则。根据目前的准备工作来看,正式收费大约是在11月底、12月初开始执行。 据法制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