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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总局要给事故总量“下”指标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9日03:37 江南时报

  2007年,安监总局将向地方下发安全生产事故总量降幅指标,并纳入政绩业绩考核;与此同时,煤矿安全工作环节也在日益完善。

  11月7日,安监总局公布了2007年要抓好的8项重点工作,包括推动资源有偿使用等经济政策的制定实施,加强高危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改善安全监管体制和机制,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法制、体制和机制,加强对安全监管监察人员的激励约束、扩大宣传等。

  其中,分解落实“十一五”规划中已经确定的各项重要目标任务,以及抓好煤矿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这两项工作最引人注目。

  四项安全指标将纳入政绩考核

  根据工作安排,明年,安全生产领域将改进完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届时将把4项主要指标,即亿元GDP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十万从业人员事故死亡率、百万吨煤矿事故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事故死亡率,纳入各地统计指标,并加强进度监控。

  同时,结合不同地区和行业领域的实际,安监总局也将对事故总量和相应的安全生产约束性指标下降幅度提出具体要求;指导督促各地、各单位把安全生产纳入政绩业绩考核,建立激励约束机制。

  一位业内人士则对此表示质疑:“下达指标虽然有一定的约束性和推动力,但如果没有良好的监管体系,地方政府的执行力度也会大打折扣。”

  焦家寨矿难警醒停送电制度

  煤矿安全问题始终是安监总局严盯死守的重中之重。在6日上午召开的视频调度会议上,安监总局副局长王显政强调了加大煤矿安全工作力度三个环节的工作:严格落实“以风定产”,把通风能力作为限定矿井生产能力的前置性因素;严格停送电制度,凡是停电后,在恢复供电前,必须按规定检查瓦斯浓度;严格瓦斯调度管理。

  昨天,安监总局一位官员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表示,关于“以风定产”和瓦斯调度管理,安监总局早已多次强调,而严格停送电制度则是此次工作部署中特别强调的一个比较新的内容。这种变化与日前发生的山西焦家寨“11·5”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有着直接联系。

  11月5日,山西同煤集团轩岗煤矿公司焦家寨煤矿发生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当班作业的393人中,19人遇难,28人被困。

  安监总局初步推断,这起事故之所以发生,正是因为当天掘进工作面停电,造成瓦斯聚集,现场工作人员未及时撤离,送电后继续作业才引发的瓦斯爆炸。

  “井下的28人很难有存活希望了。”该官员说。

  吸取教训不能“谁栽跟头谁记疼”

  “自10月份以来,煤矿事故总量上升,重特大事故发生的频率加快、周期缩短。”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王显政6日指出,当前煤矿安全问题相当严重。

  王显政在安全生产视频会议上透露,10月份全国煤矿事故起数比去年同期上升4.2%,比上月上升26.1%,死亡人数比上月上升44.4%。其中重特大事故23起,仅10月下旬就接连发生了4起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

  “特别是山西大同煤矿集团轩岗煤电公司焦家寨煤矿‘11·5’瓦斯爆炸事故,暴露出这个矿机电管理、通风管理、瓦斯监控、预警机制等方面的一系列问题。”王显政指出。

  5日上午,山西大同煤矿集团轩岗煤电公司焦家寨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据初步核查,已有17人遇难,30人下落不明。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煤监局局长赵铁锤已赶到现场,组织事故抢救。

  黑龙江、河北、甘肃等地煤矿事故也接连发生。10月5日,黑龙江方正县宝兴煤矿瓦斯爆炸,10人死亡。这个矿2003年1月11日曾发生死亡34人的特别重大瓦斯爆炸。10月31日,甘肃靖远煤业公司魏家地煤矿发生瓦斯爆炸,29人死亡、6人重伤。初步调查显示,事故原因主要是企业负责人思想麻痹、安全管理放松、技术管理薄弱、瓦斯抽放和瓦斯检查工作不落实等。

  “进入四季度以来事故多发、形势严峻,再次凸显煤矿问题的严重性,必须加大煤矿安全工作力度。”王显政强调。

  安监总局要求,对目前煤矿事故出现的回潮和反复,要高度警觉。各地要破除阻力,把煤矿整顿关闭攻坚战引向深入,应予关闭的矿井名单本月内在当地主要报纸上公告;防止列为关闭对象的矿井突击生产,规范煤炭资源整合;坚决纠正基建和改扩建煤矿边施工、边采煤;严格煤矿生产能力复核结果的审查把关;加强重点煤矿安全基础管理。

  事故教训还要

  汲取到何时?

  记者6日晚从山西焦家寨“11·5”矿难抢险指挥部获悉:这次煤矿事故原因已初步查明,心存侥幸、麻痹大意是事故的祸根。对此,山西省政府要求各级政府、部门及各类煤矿企业,汲取事故教训,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狠抓现场管理,严格禁止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采取措施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11月7日新华网)

  又是事故,又是教训。进入10月份以来,“事故”与“教训”竟成了网上高频用词,一边是泣血的矿难频频出现,一边是各级政府振聋发聩的“教训”,而往往“教训”尚未总结,新的“教训”又接踵而至。如此下去,用矿工生命“铸”就的教训还要汲取到何时?

  显然,年底成了事故高发期,成了矿工毛骨悚然的危险时段,成了公众揪心的噩梦。去年第四季度仅一次死亡百人以上或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事故便有4起,而煤矿重特大事故死亡人数就约占全年的三分之一。

  今年进入10月份以来,矿难悲剧依然接连不断发生,煤矿事故次数比去年同期上升4.2%,比上月上升26.1%,死亡人数比上月上升44.4%。其中重特大事故23起。而10月31日至11月2日,甘肃相继发生3起重特大矿难,共计造成34人死亡,19人受伤。难道年底真的就成了矿工不可逾越的生死线?

  每一起矿难的背后都有人祸的影子。其实,年底矿难何尝不是如此?据安监总局有关人士分析说,进入年底,煤炭价格上扬,许多煤矿在利益的驱逐下,片面追求高指标、高产量,超定员、超能力、超强度,开足马力,突击生产,这在无形之中就给安全生产增加了很大压力和危险系数。而许多煤矿本身安全防范措施就十分脆弱,这就更使得矿难的发生在所难免了。

  但是,在笔者看来,价格好、利润高,这仅仅只是一个重要方面,其最根本的问题还在于矿难“教训”是否真正汲取到位、总结到位、落实到位。换言之,当地政府是否真正绷紧了安全生产这根弦,有没有与矿主老板暗箱操作、“勾搭成奸”?监督部门的工作是否做到了位?倘若当地政府惟利是图,监管部门麻木不仁,矿难也就只会永远地停留在“汲取教训”的套话之中了。

  可见,要制止矿难,最根本的举措就是要强化监管,将事故教训的汲取和事故隐患的排除落到实处。

  陆志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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