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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不成向男友脸部泼硫酸致其重伤 同居恋人变成“罪恶杀手”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4日08:42 大河网-大河报

  本报三门峡讯昨日,因恋爱不成向男友脸部泼硫酸致男友重伤的被告人师书娟被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师书娟今年24岁,灵宝市五亩乡项城村人。2002年,经人介绍她与杨某建立了恋爱关系,后两人同居。2003年8月,杨某提出分手,师书娟不甘心被抛弃。2003年10月9日19时许,在灵宝市信合大厦门前的人行道上,师书娟趁杨某不备,将事先准备好的硫酸泼向杨,

致其面部严重烧伤,视力一级残疾。今年3月25日,师书娟被抓捕归案。

  □记者甲蕤通讯员擎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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