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四类工地年内须装电子眼 明年起不备案不发施工许可证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1日09:43 南方日报

  本报讯(记者/严丽君实习生/罗辉云)全市市管建筑工地都将安装“电子眼”!记者日前获悉,有不良行为记录及广州市建委确定的高危工地等四类工地年内必须安装视频监控装置,以进一步加强对建筑工地治安、安全生产以及质量控制的监督。明年起,不办“电子眼”登记备案的工地将拿不到施工许可证。

  “电子眼”所有费用由工地方支付

  据了解,明年2月1日前不能完成主体结构封顶的工地等四类市管工地,必须安装视频监控装置。但是,道路、桥梁及轨道交通项目暂不在此次安装范围之列。

  未来全市各工地“电子眼”录像的内容将接入市建委视频监控专网,实现市建委对视频监控部分的远程操作。因此,“电子眼”由视频监控和网络接入两部分组成。工地“电子眼”所有相关费用均由工地方(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负责支付。其中视频监控装置安装费用,工地方与安装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安装后要登记备案

  据悉,市建委机关、公安部门、市安监站和市质监站利用该装置对工地状况进行远程网络监控,如无特殊情况,不对其他部门开放。在保证市建委等行政管理部门优先控制权的前提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可使用视频监控装置。鼓励建设、施工单位(尤其是同时开工多个工地的建设、施工单位)采用“共享摄像机、隔离录像机”的方式建立企业视频监控专网,市建委对此将给予管理及技术上的支持。

  各工地按要求安装“电子眼”后,经验收并登记备案。明年1月1日后,未在市质监站办理视频监控装置登记备案的工地不允许进行安全、质量监督登记及申请施工许可证。对于2007年1月1日后因特殊原因未办理登记备案而先行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工地,如拒不办理,将暂停办理其一切中间验收及竣工验收手续。

  保证“电子眼”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目前,一些街道“电子眼”由于保养不善,出现“盲眼”现象,工地“电子眼”如何避免这种情况?根据要求,工地必须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视频监控装置处于良好工作状态,市安监站将视频监控装置工作状态检查纳入日常工地检查范围。如果工地“电子眼”发生“盲眼”现象,将受重罚。据悉,有关部门将出台相关细则,指导建设、施工及监理单位对视频监控装置的使用及管理。

  链接

  须装“电子眼”的四类工地

  明年1月1日后在广州市建委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

  明年2月1日前,不能完成主体结构封顶的;

  明年10月1日前,不能完成竣工验收的;

  有不良行为记录及市建委确定的高危工地等。

  图:

  工地安装电子眼以加强治安、质量控制的监督。谌文峰摄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