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维权要学会“三步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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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9日06:18 沈阳网-沈阳晚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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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到了“十一”黄金周的旅游高峰,每年这段时间以后,省、市旅游局都会接到不同数量的旅游投诉案例。9月27日,省旅游局提醒市民学会以下三步——— 第一步:学会选择旅行社 要想避免权益被侵害,首先要选择一个信得过的旅行社。旅行社的分类,实行上并 第二步:签订合同要留意 其次,到旅行社报名时,需问清该社是否具备“两证”,即: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许、营业执照。一般来说,具备两证的旅行社声誉较好。与旅行社签订合同时,合同中如有不明白之处宜当时问清楚,付款后必须拿发票以备过后索赔之用。 第三步:学会运用相关法律 第三,如果在旅途中发生了纠纷,游客应该懂得运用相关法律。《民法通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保险法》、《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铁路法》、《民航法》、《水运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可帮你解决旅途中发生的的纠纷。本报记者徐微微记者电话:88811360 相关专题:2006年国庆黄金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