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书之:告法院被嘲笑正义“很受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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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8日06:39 大洋网-广州日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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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书之 陕西礼泉县人民法院欠某个体印刷厂印刷传票、拘留证等费用共计28650元,5年不还,债权人在讨要无望后,欲通过诉讼追回法院所欠债务,但礼泉县人民法院拒不立案(9月27日《华商报》)。
不给立案不说,当事人李秀菊还因到法院告法院的“幼稚之举”被嘲笑:先是立案庭法官“笑着”告知“要告法院不能随便立案,除非院长同意”;接着主管立案的副院长李选锋告诉李秀菊,“到法院告法院简直就是笑话”;最后法院院长张建安态度明确地说:“反正礼泉县人民法院不受理,哪里受理我不知道。” 到法院告法院真的就这么不合理、这么可笑?连法院都赖账不还,老百姓还上哪找说理的地方?老百姓面对法院“耍无赖”,如何寻找法律的支持,依法治“法”?在一些地方法院“我就是法”的逻辑里面,如何才能通过制度路径的畅通,让他们面对自己成被告的事实“严肃”起来?毕竟,到法院告法院会被嘲笑本身,彰显着重要的法律漏洞,令正义“很受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