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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民警察岂能变成“私人保镖”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6日09:03 四川新闻网

  近日,重庆公安机关出台了十条服务经济发展的措施,明确提出将为128位知名企业家提供专门保护,通过“保护知名企业家联络办公室”,协调各级公安机关和各警种,保护企业领导人尤其是知名和民营企业家的生命财产安全。(9月25日人民网)

  我看,这是我们的公安部门把人民警察当成私人保镖了。且不说这里面的媚富嫌疑,单说这种行为本身就不符合人民警察为人民服务的神圣宗旨,怎能抽出有限的警力和财力

为少数人服务,这是根本宗旨的失落,应该引起我们的警惕。

  报道中说,这样做的原因是针对企业家的犯罪有上升的趋势,因此需要特殊保护。然而,相关统计表明,普通人受到犯罪侵害的可能性比“知名企业家”大得多。目前,刑事案件中约80%都是“两抢一盗”,即抢劫、抢夺、盗窃是当前最主要的犯罪。这些犯罪随机性强,没有特定的侵害对象,大多发生在街头、社区,受害的也多是普通人。可见,重庆警方的理由是根本站不住脚的。我看,重庆警方这样做的原因可能有两个:一是政绩冲动,包括地方官员和公安部门的政绩冲动,想通过为企业家提供特殊保护,来制造招商引资和治安维护的亮点。二是利益冲动,为企业家提供特殊保护的背后,可能会得到企业家特别的感谢,这种特别感谢的内容似乎不言而喻。

  重庆有3200多万人,警力不足3万,到去年底,重庆5人以下的派出所还有数十个。在警力如此吃紧的情况下,却投入人财物重点保护128人,不仅不合情理,而且实际效果也未必好,一是特殊保护不一定让企业家安全,这样做,只能激发对付企业家的犯罪水平提高。二是导致“大众”的安全感急剧下降,提供专门保护占用警力过多,必然导致用于公众的安全力量减少,这更容易引发对公众的犯罪案件。

  殷建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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