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起未办交强险算违法 | |
|---|---|
|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3日08:13 大众网-大众日报 | |
|
据新华社北京9月22日电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原定3个月的“过渡期”还剩一周时间就要结束了。从“十一”黄金周开始,车主如果还没办交强险,公安交管部门将有权先扣车、责令补办保险,并处以应缴纳保费的两倍罚款。以普通家庭用车为例,罚款额度将达2100元。 需提醒的是,已经办理了交强险的车主,应及时将保险标志粘贴于车身(摩托车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