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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汉沐足不成纠众打死人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6日11:32 信息时报

  时报讯(记者 闫晓光 通讯员 陆丹)仅仅因自己要的按摩技师正在为他人服务,就恼羞成怒招来十多同伙大打出手,并造成1人死亡。日前,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蒋某有期徒刑13年。

  2003年12月的一天晚上,蒋某喝醉酒后到某沐足堂沐足,点了16号技师为其服务。但经理阿辉说16号技师正在为先到的客人梁某服务。等了一会,蒋某不耐烦了,站起来大吼

大叫发脾气,阿辉连忙上前劝解,蒋某把怒气发在阿辉身上,打了他两拳后离开了。

  没想到十多分钟后,蒋某又带了10多名男子回到店里,先打了阿辉一巴掌,接着一伙人就开始群殴阿辉。期间,蒋某一同伙见大厅门口有一刘姓技师在打电话,就上前殴打并抢走手机。

  此时,正在沐足的梁某听到打架的吵闹声出来察看,发现情形不对,便快步走向大厅后门。看到梁某要跑,蒋某大声招呼同伙:“去打那个抢先沐足的”。于是,十多个人扑上去对梁拳打脚踢,梁某被打得跪倒在地不断求饶。蒋某等人狂殴了几分钟,才恶狠狠地离开了。这时,梁某已头部出血,倒在地上不能动弹了。与梁某同来沐足的朋友莫某也被打伤,他后来打电话叫来了120,但梁某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几天后死亡。

  白云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蒋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遂依法判处蒋某有期徒刑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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