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家用电器污染防治消费者依法分担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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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4日02:48 北京晨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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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北京8月23日电 为了从源头控制家用电器与电子产品的废弃量,控制其在回收利用过程中的环境污染,国家环保总局、科技部、商务部等近日联合发布了《废弃家用电器与电子产品污染防治技术政策》,提出实行“污染者负责”的原则,由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和消费者依法分担废弃产品污染防治的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