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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争土地征用补偿女儿状告八旬父母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0日07:53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李钢 实习生张亮)出嫁10多年的女儿为了从娘家被征土地款中分一杯羹,就以自己的户口仍然留在娘家为由,将自己80多岁的父母告上了法庭。昨天上午,此案在从化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2006年5月,80多岁的刘某一家的部分耕地被某单位征用,在土地被征用之后,有关方面按照相关的规定,刘某一家因此得到了11万余元的土地征用费,并且这笔钱在当时很快

就直接打进了户主的账户。这本来并没有什么问题,但是刘某一共有5个女儿,其中最小的两个女儿虽然已经出嫁10多年了,但是户口依然留在了娘家中,户口簿上就有户主刘某,刘某的妻子和他们两个女儿的4个名字。而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导致了双方如今要在法庭上相见。

  这两个小女儿为了从征地款中分一笔钱,在与父母协商不成后,就将年迈的父母告上了法庭,理由就是由于户口仍在娘家,所以征地款应该按照户口的人数来均分。

  昨天开庭审理时,刘某并没有出庭,因为此时的他,因为呕血等病症,正在当地医院内住院治疗,而只能由其妻子到庭听审,另外由其大女儿的女儿刘小姐到庭作为委托人参与审理。

  原告——两个女儿似乎并不愿意和母亲面对面,所以没有出现在法庭上,而是委托其律师到庭代理。

  记者在庭后与两个女儿进行了联系,但是两人都表示本不想和父母对簿公堂。四女儿说,土地征地款应该是户口簿上的人都能分到的,当初考虑到两个老人要养老,所以征用费全数给了户主时,他们并未提出异议。后来父母却说,他们准备将10万余元给外孙女——也就是他们大姐的女儿,代替刘某出庭的刘小姐,他们想不通,又几次与父母谈不拢,这才法庭相见。

  (报料人:陈先生 奖金: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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