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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日未收到“欣弗”不良反应病例报告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7日08:11 法制日报

  据新华社北京8月6日电 记者何雨欣 张晓松 记者6日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根据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收集统计情况,从8月5日16时至8月6日16时,在全国暂停销售和使用涉及药品后,尚未收到安徽华源“欣弗”不良反应新发病例报告。

  7月27日,药监局接到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西宁市部分患者使用安徽华源“欣弗”药品后出现胸闷、心悸、寒战等临床症状。随后,广西、浙江、黑龙江、山东等
省(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也分别报告在本省(区)内发现类似情况。

  截至8月5日16时,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共收到涉及安徽“欣弗”不良反应病例报告81例,涉及10个省份,其中有3例死亡病例报告。

  相关专题:卫生部通知停用药品欣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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