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嫖娼警察凭啥大闹派出所?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8日02:52 山西晚报

  [新闻回放]据《海南特区报》昨日报道:两名来自广东的警察在海南某酒店嫖娼,双方谈好了以每人200元的价格交易,但事后警察不给钱,因而与小姐发生了争执,结果被带进派出所。嫖娼者居然自恃警察身份,在派出所里整整闹了3个小时。

  坦率地说,某些警察寻花问柳,在今天已经不令人感到意外了。但是,嫖娼后不还钱,连“公平交易”的“次道德”都不讲,还恬不知耻地掏出警官证,闹得鸡犬不宁,这样

无耻的警察还真少见。

  作为警察,将自己的羞耻之心“磨练”到这个程度上,我不认为这是“色胆包天”,而是“权迷心窍”所导致。按常情理解,身为公职人员,做了那种事情,应该极力掩饰身份才对,但事实上,陷身嫖娼纠纷的警察却无所顾忌地掏出了警官证。这种自报家门的“勇气”,显然不是出于好汉的“敢做敢当”,而是自认为权力可以“通吃一切”:叫小姐就叫小姐,不给钱就不给钱,你能拿老子怎么样?

  正是这种“通吃一切”的权力观,使掌握着权力的人往往变得目无王法,所以现实中才一次又一次地发生官员嫖娼不成,便大闹夜总会之类的现代版“拍案惊奇”。而一名掌握着权力的警察或者官员,如果连起码的羞耻之心都丧失了,人们又如何指望他能够恰当地行使手中的权力呢?

  吴钩(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张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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