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1个奖1万 长沙重奖参与防控“两抢一盗”的群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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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30日16:54 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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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长沙6月30日讯(记者 刘怡斌 通讯员 向波 实习生 涂莉)长沙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今日对外宣布,推行人民群众参与防控“两抢一盗”(抢劫、掠夺和盗窃汽车)犯罪奖励办法,对在街道、路面、社区、文娱场所和金融网点门前等公共场所,抓获“两抢一盗”作案嫌疑人的人民群众,对积极提供线索、协助民警抓获“两抢一盗”作案嫌疑人的人民群众,给予重金奖励。其中奖额最高达1万元。 长沙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由于“警力有限,民力无穷”,此举旨在激发全市广大人民群众参与防控“两抢一盗”的积极性,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齐心协力防控“两抢一盗”犯罪的合力,营造宏扬正气、见义勇为、敢于同坏人坏事做斗争的良好社会氛围,推进“平安长沙”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长沙市公安局规定:群众现行抓获“两抢一盗”作案嫌疑人,经公安机关审查认定构成犯罪的,每抓获一名奖励1万元;群众抓获公安机关通缉的“两抢一盗”犯罪嫌疑人,经公安机关审查认定的,每抓获一名奖励1万元;群众积极举报“两抢一盗”犯罪线索,经公安机关审查认定构成犯罪的,每抓获一名奖励5000元;群众主动协助民警抓获“两抢一盗”作案嫌疑人,经公安机关审查认定构成犯罪的,每抓获一名奖励1000至3000元。 长沙市公安局承诺,对举报犯罪线索的人民群众严格保密,严禁办案单位、民警和相关人员泄露举报人的任何情况,对失密、泄密人员,将依法依纪惩处;对在抓获“两抢一盗”作案嫌疑人过程中受伤的人民群众,将向长沙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申报见义勇为基金。 长沙市公安局还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在参与防控犯罪时,应充分运用一定的方法和策略,务必将自身安全置于首位。群众现场抓获犯罪嫌疑人可送往发案地公安机关,或直接拨打110报警电话。 记者还从长沙市公安局了解到,为严厉打击和防控“两抢一盗”犯罪活动,该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专门出台了《关于严厉打击“两抢一盗”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明确了对相关违法犯罪行为的惩处措施:旅馆业工作人员明知住宿的旅客是犯罪嫌疑人员、被公安机关通缉的人员,或者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典当业工作人员承接典当的物品,不查验有关证明、不履行登记手续,明知是违法犯罪嫌疑人、赃物,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或者收购公安机关通报寻查的赃物或者有赃物嫌疑的物品的,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明知是赃物而窝藏、转移或代为销售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以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追究刑事责任;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依法以窝藏罪或包庇罪追究刑事责任。 稿源:红网 作者:刘怡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