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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观不一闹离婚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7日11:08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宁波晚报讯一对结婚多年的夫妻因一直没有解决好生育问题,爱情和婚姻关系遭遇问题。法官释法说理,力主双方和解。

  丈夫阿文诉称,他和阿岚在1998年3月结婚,他全家都盼子心切,希望阿岚能够早日怀胎生子。可是阿岚是个思想前卫的女性,一直以自己还年轻、应当享受生活为由,不希望婚后早早要孩子。可转眼8年多过去了,阿岚的肚子依旧没反应。阿文起诉要求离婚。妻子
阿岚向法官表态,追求幸福、享受生活是人之本性,可阿文全家似乎把她当作生儿育女的工具,导致她对生育有恐惧感,致使怀胎生子的事情一拖再拖。

  法官在审理后向他们申明,生育权的实现受多种因素的制约,只有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共同行使,这一权利才能实现。根据《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的规定:“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在法官主持调解下,阿文和阿岚转变了态度,都表示要尊重对方的生育权,要经过协商、交流好好解决生育问题。

  本月23日,阿文在镇海法院撤回了

离婚诉讼,与阿岚和好。

  (记者 屠传宏 通讯员 孙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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