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惊闻在五台山风景区内要建公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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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6日03:19 山西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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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台山风景区里正在修建一座经营性公墓,从五台山风景区南门到台怀镇的路上就可以看到(见本报今日5版报道)。听闻此事,我大惊并不解,随之便生出两点疑虑。 疑虑之一:五台县那么大,公墓非要建到风景区里来吗? 据反映,当地某部门所持理由很是冠冕堂皇,说在五台山风景区内增设公墓,可以 为“名胜风景增光添辉”。增什么光添什么辉呢?笔者愚钝,实在分析不出来。但是,一旦建起此墓园,这里可能出现的一些情况却可以想象得出来:其一,每到清明节前后,来此处祭奠亡灵,焚香烧纸者众。然而,五台山风景区树多草茂,且我省每年的这个时节都最是风干物燥,一个不小心便是风起火窜,势必殃及景区林木。今春五台山金岗库之大火,至今令人心有余悸;其二,与公墓相关的“产业”必定兴旺起来。诸如承揽修坟造墓者、制作出卖花圈祭品的店铺等“配套工程”会跟上来,保不准,“请阴阳,看风水”一类的有封建迷信色彩的东西也得冒出来;其三,这里难免会有死者亲人悲痛伤心的哭哭啼啼,或许还会有呜哩哇啦的吹吹打打。公墓所处位置又是五台山风景区南门到台怀镇的必经之地,高高兴兴、休闲度假的人们在游览之前,听到这些看到这些,可以想象出会是个什么样的心情。在五台山风景区内建经营性公墓这件事,要是让我说,主要还是“钱”作怪,是有人想从活人的口袋里好好掏一把死人的钱。至于这样做会给五台山风景区带来什么样的破坏和恶劣后果,这些建墓园者是不怎么关心的,只要他们自己能挣个盆满钵溢就算是“功德圆满”了。 疑虑之二:谁有这样大的权力敢批准拿出五台山风景区内的土地建经营性公墓? 早在1997年,我们省就出台了《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环境保护条例》,其中明确规定“在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内,不得进行对景点环境有损害的一切生产、开发、建设活动”。细想一想,建公墓之举明明有悖于相关的条例规定,却仍然能进入具体的实施阶段,个中原因,实在有值得深思之处:其一,五台山位居四大佛教名山之首,堪称中华之瑰宝,但是近二十多年来,由于规划和管理没跟上,很做了些急功近利的事,以至于这里的旅游业出现了无序发展的混乱情况。曾有人感叹,寺庙最集中的台怀镇“已不像佛教圣地,倒像一个繁华的商业城镇”。现在,五台山的“申遗”工作正紧锣密鼓地进行着,好多历史欠账尚须投巨资偿还,怎能再搞“建经营性公墓”之类的缺乏科学态度的开发?其实,此类开发已有前车之鉴。据报道,在上个世纪80年代末,杭州西湖风景区内就堆起了七万多座骨灰坟,结果是大煞西湖美景,引起国人议论纷纷。这样的教训我们应当记取才是;其二,据我所知,要批准在五台山风景区内建公墓,要涉及到诸多管理部门,诸如建设、林业、民政、土地等。这么大的事本应慎之又慎,但相关部门就此事进行过充分的调研吗?如果没有,其科学合理性在哪里?没有了“科学合理”这个前提条件,建公墓之事怎么就能“闯关夺隘”获得批准呢?其三,吁请各级管理部门关注此事,过问此事。我们做事情一定要留有余地,在风景区建这么一大片公墓,可能会给景区整体布局带来人为的重大破坏,而这种破坏往往是无法弥补的。 概而言之,面对在五台山风景区建经营性公墓的事情,我以为已不是继续探讨其程序是否合法,手续是否完备的问题,而是应该紧急研究在五台山风景区内建经营性公墓是否科学合理。由此,还使我想到,任何部门和个人的权力都应当受到制约和有效的监督并置于“阳光”之下,即使是“依法依规”所办之事也不能例外。这样的想法,现在看来似乎很不实际,但我相信,这是绝大多数国人所希望的。 晓勉(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赵芳) |

